光明网北京8月20日电(记者 李政葳) 近日,国务院安委会印发《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在8月20日应急管理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,相关负责人对《意见》进行解读。
《意见》明确了报告的重点内容、核查处理的工作流程方式、奖励资金的来源和保障措施,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任务:到2025年6月底以前,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建筑施工、交通运输、燃气、工贸、民用爆炸物品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,也包括其中的一些细分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,要建立实施内部报告奖励机制;到2025年底前,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建立实施。
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表示,在安全生产监督上,我们已有法治化的部门执法监督、社会化的群众举报监督、市场化的保险机构监督,再加上这一企业化的员工报告监督,“四位一体”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来,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将会发挥更大的促进推动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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