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事故隐患“报告”“举报”有何区别?应急管理部回应

来源:土饭碗

  光明网北京8月20日电(记者 李政葳) 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《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》,应急管理部于8月20日举办了专题新闻发布会。针对现场记者提出的企业事故隐患“报告”与“举报”有何区别等问题时,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表示,就生产经营单位来讲,“报告”与“举报”虽然只有一字之差,但区别十分明显。

  一是明与暗的区别。报告是立足于企业内部,报告的内容、处置方式到奖励都是公开的,都是被企业的广大从业人员所知道的;举报是“暗的”,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被举报单位和举报人所知。

  二是主动与被动的区别。报告是主动的,主动发现、主动报告,进入流程以后,企业主动处置;举报是被动的,举报人举报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的时候,这个单位和人员就处于被动地位,整个过程是被督促、被整改,甚至被执法处罚。

  三是快与慢的区别。报告是“内循环”,一旦进入发现报告环节,企业流程是简单的,处理起来是便捷快速的,也就直接起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、发现隐患、处理问题、消除隐患的作用;而举报是“外循环”,也就是说政府部门、监管部门接到举办件以后,要进行分析,要进行转办,还要明确相关的部门,组织开展核查,整个流程下来有一定的过程。

  新机制有哪些创新和突破?李豪文表示,报告重在解决三个问题:一是解决企业“不愿”的问题,能够调动员工积极性,主打内部问题内部解决,内部矛盾内部化解,整个过程都是在企业内部进行;二是解决员工顾虑的问题,有的员工说了实在话,担心在企业里不好过,那么报告就能解决这个问题;三是解决监管盲点的问题,安全监管人员再多,也做不到每天24小时蹲在企业、盯在现场,而员工每时每刻都工作在自己的岗位,分布在各个生产作业场所,对问题隐患按照这一机制就能即发现即报告即处理,等于每一名员工都是监管员,都是企业内部的监管人员。

  如何激发企业员工积极性?李豪文介绍,重点要关注两点:一是企业要真奖励,小隐患、小问题、小奖励,大隐患、大问题、大奖励,并且要大张旗鼓,氛围越浓、效果越好;二是车间班组要真鼓励,仅企业的高层级还不够,一定要落实到车间班组,作为车间主任、班组长要鼓励车间班组的员工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