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岁女孩遭猥亵被警犬及时找到

来源:土饭碗

“小姑娘,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?”“我带你回家给你洗个热水脚吧?”乍一看,这似乎是好心人遇到走失儿童的暖心开场白。但是,如果这段话出现在一个六十多岁有强奸犯罪前科的男人和一个12岁的小女孩之间呢?

近日,犯罪嫌疑人岳某(化名)被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公安分局抓获,并因涉嫌强制猥亵被依法刑事拘留。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,张大力(化名)的后背冒起冷汗,他喃喃地说:“我的妹妹距离被拖进地狱,只有一步之遥。”

那天夜里,张大力在晚上十点左右回到家中,却发现妹妹的房门开着,里面空无一人。

张大力赶紧问了在家的父亲,才得知妹妹因为与家人发生口角,早晨就气愤地离家出走了,至今未归。察觉到情况不对的张大力和父亲慌忙外出寻找,但找遍了周边却一无所获。最终,他们决定立即报警求助。

“遵义路派出所的民警通过调取周围监控,发现小女孩的身影出现在后巢乡。于是,他们通过贵警110平台将警情转移给了我们。”后巢派出所的民警马旭阳回忆道,“通过进一步的视频调查,我们发现了小女孩的行踪,并确认她被一名男子带走,随后进入了兴关路派出所的辖区。”

12岁女孩遭猥亵被警犬及时找到

民警迅速来到女孩和男子所在的区域,通过指挥中心联动兴关路派出所和警犬队配合搜寻走访,警犬通过接触女孩衣物进行气味提取,很快明确了追踪方向。1个小时后,民警在一个民房中成功找到走失小女孩,并将其身边男子抓获。

张大力的妹妹今年只有12岁。张大力和父亲、妹妹三人居住在贵阳,母亲离开得早,父子俩对妹妹的日常生活疏于关心。张大力记得民警对他说:“如果没有及时找到,后果将更加不堪设想。”

根据警方后续调查发现,该男子曾于2014年因强奸罪被南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。案发当天,该男子在明知受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,依然将受害人带至其出租屋内,对受害人实施猥亵行为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防范猥亵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,让孩子们远离侵害,懂得自我保护,公安提醒所有未成年人家长:

●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看护好孩子,不要把孩子随意托付给陌生人看护;

●要有安全教育意识,不要让孩子离开可监控视线;

●要增强孩子拥有身体界限的意识,让孩子知道身体某些部位他人不可随意触碰,从而帮助儿童建立自我保护意识;

●如果孩子权益遭到侵害,家长要做到零容忍,第一时间报警并主动提供有关证据,以便于民警查证落实。